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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阳村的宗族和乡绅 S)k*?dQ##R
中国的基层社会在晚清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这无疑和当时的政治文化风气有关,与戊戌变法前后的维新思想和时政有关。阳村是一个主要由李、余、林、彭四大宗族聚居的山区大村落,也是一个地方社会的政治经济中心村落。土改时,人口已达3000 多人。这是一个在华南地区十分典型的乡土宗族社会,宗族制度和组织十分完善,土改时,村里村外的族田和祠田达4000 多亩。晚清至民国,这样一个宗族发达的社会,也处在中国社会大环境之下,开始接受“新文化”的影响。例如阳村所属玉田县的宣讲局,就曾经附设在阳村的“蓝田乡约堂”(旧称槐庙) 。光绪年间由县令王寿衡捐俸倡设,并由绅士捐助,每月的朔、望日,派宣讲生宣讲上谕(黄澄渊, 1940 :22) 。朔、望日一直是当地神庙祭祖的日子,选在此时宣讲上谕,明显有改变民风旧俗、宣传新政的用意。新文化的冲击,直接影响了象征生产的“产品倾向”。 2LL'J7
清代阳村的地方慈善机构都是官助民办的。一个是同善社,善置孤寡老人,成立于光绪年间(黄澄渊, 1940 :卷22) 。另一个是育婴堂。阳村在光绪年间由绅士余敏德等一度倡办育婴局,后因经费短缺而中止。民国二十八年,乡绅余吉意和余葆清等看到当地溺死女婴之风颇盛,重又提倡育婴之设。玉田县的育婴堂在民国二十五年召开60 周年纪念会,统计存活女婴五千余人。玉田县育婴堂的设立还有一段故事:育婴堂初建于光绪三年,到民国,因经费不足, 改在陈清端公祠堂内,后经正副局长与当地社团协商,并呈奉县知县立案,“准以魏陈二公合祠,其魏公祠产除完祭外,拨充育婴经费,时僧达本误认为寺产,诉讼十年,旋蒙高法院判归本局管收”(黄澄渊, 1940 : 卷22) 。从有和尚争祠产的情形看,那似乎是一个功德祠(张小军, 2000) 。祠堂中建立育婴堂,还要拨出部分祠产作育婴堂经费,这一过程要“ 正副局长与当地社团协商,并呈奉县知县立案”,可见有一个官民共同参与的过程。但是祭祀的祠堂本来就是男性的权力空间,应该在百姓生活中占有重要的位置,为什么会答应去办救助女婴的育婴堂? -p&" y3<p
晚清特别是民国时期的宗族衰落,是颇具普遍性的。华南一些地区的宗族衰落也见于著述,陈礼颂曾经描述民国二十年,潮州斗门乡的陈氏宗祠正式挂起了乡公所的招牌(陈礼颂, 1995 : 66) 。玉田县和阳村也发生了类似情形。民国期间,玉田县占宗祠作他用之风颇盛。20 年代乡村建设运动时期,玉田建立合作社组织,名为玉田县合作指导员办事处,处址便设立在城关三保后巷的丁氏宗祠(游国梓, 1990 : 70) 。又据《玉田县志》,“ 七七事变”以后,为适应抗战,政府积极收粮储存。玉田许多区都借用祠宇屯粮(黄澄渊, 1940 : 卷22) 。同年,玉田县邮局“迁迎仙桥林氏祠为二等局”(黄澄渊, 1940 : 卷38) 。邮局租用林氏宗祠达十多年(陈锡万, 1989 : 45) 。将宗祠出租,比抢占更为有趣,反映了族人的态度。民间也有占宗祠作他用的情形,玉田三中前身为大东私立中学, 1944 年建在阳村邻镇的余氏芝山祠,校长兼董事长是余寿图,为阳村余氏在邻镇的芝山房的后裔。当时玉田县大东地区没有中学,他召集附近几乡的乡绅商议,其中包括阳村的李志海,议定各乡从祠堂祭祖的谷子中抽出六百担作为办学的“ 基金谷”,其中余氏芝山房250 担,阳村100 担,鹤塘100 担,卓洋100 担,邹阳、岭里各50 担(余兆升, 1989 : 51 -52) 。解放后,祠堂长期用作食堂,直到1996 年彻底交还给余氏宗祠理事会。 *_{j=sd
阳村的四大宗族都有祠堂,民国间四姓八大房(实际有九房),每一个大房各有大厝(祖厝) 和宫庙。民国期间,有多个大厝和宫庙被占用。余氏桥西房的祖厝坐落在村西南,面积约一千多平方米,原有戏台、神龛和祖宗牌位。民国三十年左右,被占用当了粮食仓库。李氏鳌头房的鳌头大厝,被乡公所占有。原来为社学的文昌阁,也成为乡公所的办公地点。如果说上述大厝和宫庙是被新的乡村基层政府“ 抢占”,下面的两个例子则反映了乡绅的主动行为。 P*Uwg&Qz)
第一个例子是余氏的云路房大厝(支祠) 三才堂被改为小学。三才堂是阳村余氏肇基祖焕公的祖厝,旧址始建于唐,在乡民中具有重要的宗族象征意义。民国二十六年,由乡绅李志海主持,将原来在文昌阁的“阳村高初两等学校”迁往三才堂,改称中心小学。迁校的原因是因为文昌阁的地方已嫌狭小。李当时任县参议员,此前还担任过国民党县党部书记和乡长,建校的资金和建大东私立中学一样,主要是靠卖祠堂、宫庙的祠田和境田筹集。余氏是阳村最大的姓氏,李氏其次,因为李志海的关系,当时主要变卖李家的田,大概有带头表率的意思。其他姓氏的自愿卖,余氏出了自己的祖厝。三才堂面积也有1800 多平方米。余氏的郑铃老人说:用三才堂建小学,当然要经过族长同意。族长也有权力,但是对内有,对外没有。其实像这样的事, 族长也没有权,有权的是乡绅。李志海是县参议员,说卖就卖了。后来建小学,围墙没有盖,百姓让他重新做,因为大家为建校捐了款(根据田野笔记) 。 /y#f3r+*2
李志海在解放后被镇压,理由是在他任上有一个共产党员林建驱被杀害。他本来逃到福州,但被一个同乡看到,告发了。李志海的儿子在镇企业站工作,他讲述了父亲的一些往事:祖辈从利洋迁来阳村,以开店铺为生。父亲在南平流芳教会中学毕业,本来可以当牧师,但是他不信教,分到宁德三都小学当教员。我舅舅过去是县党部委员,把父亲叫去当秘书,这样步入政界。过去父亲当过联保主任、乡长、县参议员、小学校长。叔叔志清当过乡长,志泾当过田管处主任,相当粮站站长,三阳人都说当时财政大权都在我父亲几个人手里。听说当时建小学, 我爸爸天天在那儿,天热就熬些青草药,人家都称他“ 校长”。原来小学要建在文昌阁,地方不够,才搬到三才堂。跟余家有商量,那时祠堂好像都是公家占用了(根据田野笔记) 。余、李两家究竟怎样商量的,我们已经找不到当事人。但是余家能够放弃自己的祖厝,无论出于什么样的压力或动机,都说明了当时的世风。 }6}l7x
第二个例子是李氏龙门房的龙潭宫,在民国三十一至三十二年被出租为店铺。一个房的宫庙,在宗族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它供奉本族的保护神,保佑族人的平安,如有男孩子出生,族人都要到宫中烧大红烛谢神。龙潭宫由两间小庙组成,东为杨易(当地的都城隍) 庙,西为陈夫人(临水夫人陈靖姑) 庙。龙潭宫出租时,承租人是李在溶老人,也是一位乡绅。杨易和陈夫人则搬到李家另一个小庙供奉。 .fFCC`&T
在溶老人生于1917 年,幼时读过一年私塾,后来随父亲和兄弟在西洋村开店。老人回忆阳村是在民国二十八年立保(《玉田县志》记载玉田在民国二十年成立保甲),下分八个保,设一个联保主任,叫林碧峰。民国三十年,改为五个保,一个乡。第一个乡政府设在文昌阁。在溶当过保长。他回忆当时说:八保改五保,县里办保长训练班,都选年轻的,为的是把老的改下去。那时我大哥怕抓我们壮丁,就找林,让我当甲长,后来又当了保长。保长做了几个月,又做副乡长。民国三十三年,又当乡长(根据田野笔记) 。老人当保长和乡长的时候,正是他承租龙潭宫的时候。身为乡长,改宫庙为店铺,已经自觉不自觉地注入了权力的成分。 }wjw:M
我曾经问老人:为什么要把龙潭宫出租? 老人说:当年是李氏族长这样主张的。把庙改成店铺出租,因为过去龙潭大厝被烧了,没有钱重修,所以想出租店铺收点钱,重修大厝。当时的租金是每年七、八担谷。老人一家多经商,家境较好。爷爷做过祠堂的管事,大公过去也做过祠堂管事。他说:“ 民国时宗族没有什么势力,都是乡公所管,老百姓自己做自己的事。在清末(宗族) 都没有什么用,乡绅有些威望,人家有事来找,讲个公道话”(根据田野笔记) 。乡绅参与将祠产变卖、出租或者办学,在当时看起来可能很平常,但这却是对作为传统社会资本或者说权力文化网络中的宗族组织在权力关系和价值规范上的破坏和解构。环境的压力固然存在,但是乡绅也有主动参与的一面。这些“敢于”“放弃”宗族的“新乡绅”,都是村落的实权派,下面的摘录说明了他们的权力角色: C8:f_mJU
例1 : 当然要经过族长同意。族长也有权力,但是对内有,对外没有。其实像这样的事,族长也没有权,有权的是乡绅。李志海是县参议员,说卖就卖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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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2 : 民国时宗族没有什么势力,都是乡公所管,老百姓自己做自己的事。在清末(宗族) 都没有什么用,乡绅有些威望,人家有事来找,讲个公道话。 :WS@=sZN
在清末宗族已经没有什么用,民国时期的乡绅和乡公所更有权力。从乡村建设运动到30 年代,村落中已经陆续占祠堂作他用。40 年代更盛。但是关键在于: 这些“ 新乡绅”是怎样登上村落政治舞台的? 是因为他们代表了新的文化、思想和制度吗? 看下面的摘录: D~fl JR
例1 : 我舅舅过去是县党部委员,把父亲叫去当秘书,这样步入政界。过去父亲当过联保主任、乡长、县参议员、小学校长。叔叔志清当过乡长,志泾当过田管处主任,相当粮站站长,三阳人都说当时财政大权都在我父亲几个人手里。 xJvmhN/c
例2 : 八保改五保,县里办保长训练班,都选年轻的,为的是把老的改下去。那时我大哥怕抓我们壮丁,就找林,让我当甲长,后来又当了保长。保长做了几个月,又做副乡长。民国三十三年,又当乡长。 DE8n+Rm
不难看到:权力的更叠,是在旧的观念和手段下进行的。例如他们进入村落政治舞台并没有经过新式的民主选举。县里办保长训练班,为的是把老的改下去。显示了国家进入基层的强制性一面,另一方面,新的乡绅还是通过各种“ 关系”,借着社会秩序的转型而出现,并不是因为他们本身怎样的新。“新乡绅”好像在做一些新事情,如兴办学校等。但是他们也在复制旧的村落政治的生产机制。一位老人曾经用“白皮红心”来形容当时乡绅角色的多重性。在田野访谈中,令我吃惊的是,“白皮红心”竟然是十分普遍的现象。阳村邻乡的大甲林峰村的林向,曾经建立共产党的地下交通站,陈挺(注4) 等人都住过。林又当过伪乡长,因此在镇反中被镇压。现在已经平反。在溶老人也曾当过伪保长、副乡长、乡长,但是后来也担任过共产党阳村区解放福州的支前办主任。共产党阳村区第一任区长还是在溶的结拜兄弟。李如1935 年入党,同时担任与阳村相邻的白溪村支部的组织委员,后来任支部书记。1938 年曾因被叛徒黄培松告发而被捕,后来党组织花了40 万元伪币才将其保释回家。由于敌人的严密监视,他与上级党组织失去了联系(余理民, 1985) 。后来李如当过保长,当时叫白源保,由溪门和白溪两个小山村组成。 (ejvF):|
更典型的例子是阳村的余树枫,他是余氏宗祠蝉林祠的总管事,权力比族长还要大。手下管理着余家分布在阳村和周围乡村的3000 多亩祠田。他的父亲也曾经是祠堂的总管事,是积庆堂的财主。土改时,余树枫被划为地主。余树枫曾经是共产党,被国民党抓过五次,最后一次要杀掉,共产党游击队花八百光洋托余根常(当时任保长) 给救了出来。第二次国内战争时期,阳村有三条共产党的线,余树枫是第三条线的支部负责人。该线在抗战时被破坏。解放战争期间,余树枫没再与党联系,没有工作,但“ 爱国反蒋”他捐了钱。1950 年,宁德会道门组织“ 宁德暴动”,派人来拉他,他没有参加,但是开始做过神符。他不知道那是暴动,还以为是迷信活动。因为这,解放后曾被抓去劳改。 9Cp-qA%t
一位老人说:余树枫是“管公堂”(注5),这是共产党起的名字,我们自己叫管事,每境一个,余树枫是总的,整个阳村余氏的总管事。他也是同善社(注6) 的,(又) 是共产党。二战时期参加共产党交通站,叶飞都证明过。(注7) 解放后他被抓劳改。这种人会做喽,钱有了,财有了,管公堂要有钱么。余树枫劳改,儿子也因此劳改,劳改回来(约在60 年代初),没多久就死了。当时一个在鹤塘读书的学生看到他坐车到鹤塘,走回阳村,那时阳村还不通汽车。三十多里山路,他走得很慢,走几步,歇一歇..(根据田野笔记) 1~`fVg
余树枫的三重身份:共产党、同善社和“ 管公堂”,究竟是怎样兼容的? 我们很难判断他是属于哪类经纪,也看不到他究竟代表谁的利益,但是他属于乡绅。民国时期许多乡绅参加共产党的活动,这是不争的事实,不知道为什么杜赞奇没有论及。国家政权侵入基层已经打破了传统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乡绅变换多重角色来适应新的关系,寻找新的机会,但他们的行为动机来自旧的政治文化语言和观念,是一种旧的行为生产方式。 f:w?pE
另一个例子是余氏溪东房的管事余泽武,在民国三十年代当过几年支祠山东境的管事。山东境当时有祠田30 余亩,包括山田,主要由管事自己种,种不了的租给别人,收三七租(三成自己留,七成交租) 。山田也叫泥鳅田,总共有1000 斤的收成。做戏每六年一次,还有做福,在正月十五。从岭兜堂(溪东房的庙) 把杨易公请下来,大家吃一顿。境里没有油灯田,因为村小。祭墓有另外的田,不归境管。祠堂田过去有帐,后来全烧掉了。那时没钱,一年够一年,有钱就多吃,唱好戏,没钱就少用。 ,0Hr2*p
我问泽武:为什么选你当管事? 泽武说:“因为我敢管事。那时祠堂田多了放贷,有人不愿还,我敢去要。当管事要去要,这是公家的东西嘛。我当时和保长、土匪都敢打,所以大家信任我。1947 年,泽武的哥哥泽建因为躲壮丁,参加了共产党的游击队。1950 年,泽武和保桥村的”李春赌钱输了,正巧赶上哥哥回来,带他们去当兵。泽武在顺昌、洋口当了一年号兵,当时家里母亲没人照顾,所以逃回来。原来还有个证明,说在文革中丢了。李春后来当了顺昌县长,现在已经离休。1995 年李氏祭祖时回到过阳村,后来还带泽武到顺昌去玩(根据田野资料) 。 +oML&g-g_
泽武似乎是一个边缘人物,他不识字,家境也不富裕,似乎不具备乡绅的能力。他能当祠堂的管事,主要是因为“敢管事”。但是敢管事和会管事是两个概念。他在土改中被评为贫农, 这样的人怎样称为盈利型经纪? 他们又怎样推行新的国家制度? o5GcpbZ3k
乡村中当然也有盈利型经纪,但是我们很难看到他们是如何将原有的国家政权延伸的。他们的行为恰恰是在瓦解国家政权,瓦解原有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模式。在溶老人曾经讲述他在30 年代当乡长多年,后来为什么被罢免的故事:抗战期间,日本人打到福州,一些布行迁往闽北。因为阳村地处闽东和闽北的交通要道,在阳村设有转运站。在与阳村相邻的路阪村, 有一批布被夏庄的几个人抢了。结果区长沈举借此说在溶太年轻,不会当乡长,罢免了他。后来,抢布的人被抓住了,问他们谁是头儿? 他们说就是区长的太太指使的,手枪都是区长太太给的。当时送这几个人到县里审判,夜里送到半路,被沈妻枪毙灭口了,其中就有小雄(注8) 的叔叔。阳村的许多老人都知道这件事情(根据田野笔记) 。如果此事属实,沈举夫妻的作为明显具有“盈利型经纪”的特点,他们玩弄政治手段的技巧和方式并不新鲜,社会秩序的破坏和转型为他们提供了敛财的机会。表面看他们将国家的权力延伸了到基层社会,实际上却破坏了原有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地方社会的上述情形,在林耀华(1989Π1947) 的《金翼》和庄孔韶的《银翅》( 1996) 中都有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