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常建华 [U$`n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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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古代汉族女性日常生活的状况,由于史料的缺乏,我们所知甚少。就明代而言,也是如此 。一方面,明代是理学进一步社会化的时期,女性的社会地位更趋低下;另一方面,明代中后期社会风尚有相当的开放性,女性的行动还比较自由。那么,明代女性在社会上呈现出的是怎样的面貌呢?笔者试从岁时节日中的女性活动加以研究 ,以反映其生活的一个侧面。 -j^G4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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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存地方志以明代以后为多,明代地方志中的风俗志每每记载岁时节日的情况 ,有时会谈及女性。我们知道,岁时节日是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社会性,因此了解女性的参与程度及其活动特点,有助于我们认识她们的社会地位与生活。然而岁时节日中有关女性的记载非常简略,令人遗憾。不过在女性史料缺乏的情况下,毕竟可以借此多少透视女性的生活,故笔者草成此文。 aSeh?2n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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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性是岁时节日的主要参与者 ^.[+)0I
二、女性的节日 OQ<NB7'n0A
三、信仰民俗与女性 6 w0r)
四、结语 0[s<!k9=
明代地方志的编撰者主要是当地的绅士,所反映出的地方风俗是绅士眼里的风俗。方志风俗志的记录是从习俗整体出发的,没有侧重女性的习俗,因此对于岁时节日中女性的活动,记录得很不充分。尽管如此,明代方志仍为我们提供了女性岁时节日生活基本面貌的记录。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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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属于男尊女卑农业社会,社会分工是男子主要从事农业以及外面的事物,女子主要在家内劳动,生育、女工以及家务是其职责,明代岁时节日生活呈现的仍然是以男子为中心的习俗。不过传统习俗给予女子应有的活动空间,明代传承着这些习俗,如妇女观看迎春社伙、上元灯火,端午、重阳归宁,七夕乞巧,紫姑占卜,寺观烧香拜佛等等,均是长久以来的传统习俗。 t2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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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岁时节日在传承中也发生着变异,随着社会的整体变迁,特别是明代农业的进一步开发与商品经济的活跃,岁时节日的巫术神秘色彩进一步削弱,人性的张扬和节日的娱乐性则在加强。女性节日习俗的审美价值与调节生活的作用表现得更加明显,闲暇娱乐的色彩更加突出。明代的大城市如两京、苏杭,女性的活动较之一般城镇和乡村更具有开放性。 @,TCg1@Q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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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明理学希望对女性进一步加强约束,明代的绅士重视移风易俗,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方志对女俗的记录,以利用方志发挥教化与导向的作用。一般风俗志的记载比较平实,不太细致与生动,甚至不提节俗的性别差异。当然也有个别方志的记录比较直率,女性的活动相对突出。如嘉靖河南《永城县志》说:“元旦,男女聚会,俗谓之填仓。”这个填仓节混入元旦的记载,却使不拘谨的男女一起吃喝聚会的场景跃然纸上。再如嘉靖山西《翼城县志》卷一《风俗》讲当地“时节游行,男女妖服。”也使我们仿佛看到街上红男绿女摩肩接踵的热闹景象。 Ks^EG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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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明代女性在岁时节日有属于自己的生活,她们行动比较自由,节日调节了女性的生活节奏和生活内容,释放出女性对美的追求、走出家门的祈盼以及内心的独白,她们的日常生活并不是黯淡得毫无色彩。